目前,鉴于我市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影响,为有效阻断新冠病的交叉感染,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,根据市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,从即日起,各殡仪馆暂停遗体设灵、遗体告别、丧宴餐饮、祭祀等殡葬服务,暂停开放全市经营性公墓相关业务。
1、加强工作人员防护。各殡仪馆、公墓要为工作人员配备口罩、消毒液、测温枪等必要的防护设备,釆取佩戴口罩、测量体温、洗手消毒等方式,做好操作人员个人防护和日常体温监测。
2、保持服务环境卫生。加强业务大厅、服务洽谈室、骨灰寄存处等重点部位防控,所有工作场所严格进行必要的消毒,设施设备及时进行消毒和通风,消除引发疫情的各种隐患。
3、专班服务队。各殡仪馆服务要专班专人、专用车辆、专用通道、专用炉和隔离区,依照操作规程标准做好遗体火化工作,并开具遗体火化证明。
4、妥善处理特殊遗体。凡因肺炎或疑似病毒感染的,在完成办理死亡证明、遗体交接和同意火化等相关手续后,立即火化。在交接遗体时,要确认医疗卫生机构已进行卫生防疫处理。若其 它原因死亡的,可冷藏2天后火化处理。
5、暂停部分殡葬服务。各殡仪馆暂停遗体设灵、遗体告别、 丧宴餐饮等殡葬服务,暂停开放经营性公墓、骨灰堂等骨灰安放设施,除骨灰安放需要外,禁止其他人员进出,暂停一切祭扫活动。
6、严格规范保管骨灰。疫情期间火化后的骨灰,可暂时寄存于各殡仪馆,待公墓各项业务恢复正常后再安葬。骨灰领取待殡仪馆另行通知后,进行规范交接。(非肺炎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除外)
7、设立防控排查站点。各殡仪馆和公墓设立防控排查点,严格控制送葬人规模,原则上仅限直系亲属参加。非必要来访一律劝退,确需来访的必须佩戴好口罩,并进行体温检查。如发现异常及时登记,并逐级上报。为避免人员扎堆,要求不超过3名家属代表进入业务厅办理火化业务,建议送葬人员在各自车辆上休息。
8、落实“零报告"制度。各单位要完善疫情应急预案,严格落实防疫应急值守,执行领导带班,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。关注疫情动态,每日下午16:00前,向市民政局值班室(0710-3629804)报告本单位有无发病病例,有无被隔离观察人员。如有相关情况,必须书面报告。
9、强化防控宣传教育。加大有关知识宣传力度,主动学习防疫知识,提高自我防护能力。增强社会责任意识,带头做到不信谣、不传谣、不恐慌,及时主动引导社会舆论,维护社会和谐稳定。
恢复时间视疫情另行通知,由此带来的不便,敬请理解。
襄阳市民政局
2020年1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