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做好襄阳市殡仪馆归山陵公墓瓷像采购项目工作,现对本项目进行询价确定供应商,欢迎符合条件的相关单位前来参加,具体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项目概况
(一)项目名称:襄阳市殡仪馆归山陵公墓瓷像采购项目
(二)项目位置:襄城区鲁家冲路37号归山陵公墓
(三)项目预算:人民币玖万伍仟元整(¥95000.00元)
(四)采购内容:采购 1000 块高温激光平板全瓷墓碑瓷像(包含 3 - 6 寸长方形或椭圆形,黑白或彩色等,厚度为0.2cm-0.5cm),并包含瓷像的制作服务。此制作服务涵盖从接收相关素材起,进行设计排版、激光高温烧制等一系列完整工序,直至交付可直接用于墓碑安装的成品瓷像。
(五)服务期限:一年
(六)结算支付:采用按月度据实结算的方式。(若在壹年服务期限内,预算金额已使用完毕,即便壹年期限未满,本次瓷像采购项目终止;若壹年期限届满,但预算金额仍有剩余,本次瓷像采购项目也终止;此外,若瓷像制作采购数量达到 1000 块,且此时预算金额未用完、壹年期限未满,本次瓷像采购项目同样终止。)
二、采购需求
(一)供应商须配备具有相应美术设计、图像处理的专业技术人员,这些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扎实的美术功底与图像处理技能等,包括但不限于对图像进行美化处理能力;根据客户要求对图像进行修补、增减背景、剪接等特殊处理;可将发黄褪色的老照片、黑白照还原成色彩亮丽、生动逼真的彩色瓷像等。
(二)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无知识产权权利瑕疵。(须提供承诺函,格式自拟)
(三)供应商须具有制作批量瓷像的专业设备。(每张瓷像制作时间(含送货时间)不得超过15个自然日)
(四)瓷像制作标准(含瓷板):高温激光平板全瓷瓷像(含单双像)长方形或椭圆形,黑白或彩色等,厚度为0.2cm-0.5cm。采用全瓷瓷板,高温烧制,激光数码打印,高强度纳米双层面膜。
(五)供应商须严格遵循行业标准制作瓷像,要求瓷像工艺精美,无瑕疵;色彩真实,色泽温润,图像清晰;外观精致,手感细腻;款式典雅,整体协调、美观等。同时,瓷像还须具备出色的物理性能,能够耐受紫外线长期照射、抵御风霜雨露的侵蚀、承受高低温的急剧变化、砂石的刮擦、易于清洁打理、久不褪色、久不失真和久不变形等特性。
(六)每次下单制作根据采购方提供的需求(瓷像的样式、规格参数、数量等)进行制作,不得随意更改需求。
(七)供应商按月向采购人提供已制作瓷像的电子档案(光盘或移动盘)。在整个档案提供过程中,供应商须严格遵守保密要求。对于电子档案中的所有信息,包括但不限于客户的个人照片、设计排版文件等,供应商均须采取妥善的保密措施,防止信息泄露。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,供应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、使用或允许第三方使用这些电子档案信息,确保采购人及客户的隐私与权益不受侵犯。
三、售后服务
(一)质保期:10年(产品质保期自采购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,每个产品质保期均为10年)
(二)供应商每张瓷像制作时间(含送货时间)自采购方下单日起,不得超过15个自然日,因延误时间和质量问题造成的赔偿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。
(三)因供应商原因制作的影像质量不达标,重做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(含运费等一切费用)。
(四)瓷像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损耗由供应商承担。
(五)履行本项目所使用的原材料由成交供应商承担,且材料材质须保障品质,成交供应商须遵照采购人的要求和规章制度,保障安全生产的同时,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服务任务。遇无特殊原因造成的延期,造成客户投诉时,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进行相应罚款。
(六)供应商未能按照采购人要求的完成时限和质量标准完成工作任务,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,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,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。
(七)供应商须安排专业技术人员与采购人进行对接。自采购人下单之时起,供应商的专业技术人员需与采购人保持密切沟通,充分了解订单需求细节。在规定时间内,供应商务必高效完成瓷像制作等全部工作任务,以确保按时交付符合要求的瓷像产品。
(八)质保期内瓷像脱色、裂痕、脱落等一切非人为破坏的质量问题均由供应商负责并无偿更换,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由供应商承担。
(九)交货期: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要求分批交货。
四、报价要求
报价须涵盖瓷像制作所产生的所有费用,包含但不限于瓷像材料费、瓷像设计费、瓷像制作费、业务开展宣传费用、物流费、售后服务、结算税费等。
五、其他要求
(一)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进行转包。
(二)成交供应商应提供详细、合理的维护方案。
(三)成交供应商应列出技术、售后服务内容。
六、供应商资格要求
(一)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,提供有效营业执照。
(二)可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(纸质版或电子发票均可),且能对公转账。
(三)须提供样品,样品为符合本公告及附件要求的5寸0.2cm厚全瓷椭圆形瓷片和5寸0.5cm厚全瓷椭圆形瓷片。
七、样品处置
(一)中标供应商提供样品,此样品将作为后续产品验收的关键参照标准,贯穿整个验收流程,用于比对产品各项规格、质量、性能等要素是否达标。
(二)未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样品,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,前往襄阳市殡仪馆办公室办理领取事宜。请务必在此规定时间内前来领取,若超过该期限仍未领取,将视作主动放弃样品的取回权利,样品襄阳市殡仪馆将自行处理。
八、报价文件要求
(一)报价时间:2025年4月14日起至2025年4月16日止(工作日上午8:00时~11:30时、14:00时~16:00时)。
(二)提交方式:现场报价。
1.报价文件: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、贴有加盖公章贴纸的2块样品(需与纸质报价文件密封在一起)、报价单(见附件),且皆需加盖公章。
2.报价文件要求:须密封,在密封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、报价方名称、项目负责人及电话等信息,密封袋封口及骑缝处应加盖报价方公章。
(三)地址: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团山大道183号馆办公楼一楼办公室,联系人:杜山杉,电话:0710-3810768。
请有意参与的企业在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材料及报价文件,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。我馆将综合考虑并响应我馆条件,以报价最低的为本项目供应商。
襄阳市殡仪馆
2025年4月11日